本次抽查依據(jù)GB 11121-2006《汽油機油》、GB 11122-2006《柴油機油》、GB 11118.1-2011《液壓油》、GB 13895-1992《重負荷車輛齒輪油(GL-5)》、Q/0601 GOY002-2016《海灣汽油機油》 、Q/0700PLS 007-2016《SN/GF-5 汽油機油》、《2017年第1批潤滑油產(chǎn)品質(zhì)量省監(jiān)督抽查實施方案》等標準的要求,對潤滑油產(chǎn)品的運動黏度、黏度指數(shù)、低溫動力黏度、邊界泵送溫度、低溫泵送黏度、高溫高剪切黏度、表觀黏度達150mPa•s時的溫度、閃點(開口)、傾點、泡沫性、水分、機械雜質(zhì)、抗乳化性、蒸發(fā)損失、高溫沉積物、凝膠指數(shù)、液相銹蝕試驗、極壓性能等18個項目進行了檢驗。
抽查發(fā)現(xiàn),山東大華石油科技有限公司、卡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山東省濱州市盛普侖化工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(yè)的3批次產(chǎn)品不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,不合格項目涉及低溫動力黏度等。
(來源:中國質(zhì)量新聞網(wǎng))